最原始的通信凡是到過長城的人,都會發現長長的城墻相隔一定距離處,就有一個泥土和石堆砌成的方形壘臺,它離地七八米,比一般城墻高出一截,這就是烽火臺,亦稱煙墩、墩堠、狼煙臺等。在2700多年前,我國就開始用“烽火”
這種通信工具傳遞軍事消息了。那時在邊疆一帶,設置了很多烽火臺,平時上面堆滿了柴草和干狼糞,由戍卒晝夜輪流看守。一旦遇有情況,夜間則舉火就是點燃柴草,使火光沖天;白晝則舉煙,就是將狼糞點燃,因為狼糞燃燒時其煙直上且不受輕風干擾,即使在很遠的地方也能看見,所以烽火臺又稱狼煙臺,舉烽火又稱舉狼煙。這樣一臺接一臺地燃放烽火,就可以把消息傳到遠處。軍隊見到那熊熊的火光或滾滾的濃煙,就會立即整鞍備馬,準備迎擊。唐詩中就有“孤山幾處看烽火,壯士連營候鼓鼙”的句子記載烽火臺之事。
《東周列國志》上還記載了一個“幽王烽火戲諸侯”的故事。這個故事是關于烽火通信的最早的傳說。從這個傳說里,可以看到烽火的作用—開始就是用來“報警”的。
到了漢代,為了抵抗北部匈奴的侵略,幾十萬將士晝夜守衛在萬里長城上。那時在蜿蜒的長城上,每相隔一兩百米就修筑一個烽火臺。根據敵情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舉火放煙的方式。如敵人在500人以下時,放一道烽火;在500人以上時,放兩道烽火。有時還可以數臺同時舉放,或是按先后次序舉放,再加上舉放方式和次數的不同,就可以交叉變化成多種不同的信號,傳達相當復雜的軍事情報了。
古時對烽火臺的管理也是很嚴密的。據說是2.5千米為一燧,5千米為一墩,15千米為一堡,50千米為一城塞,按照行政區劃,分屬于各地地方官吏管轄。在地方最高長官太守以下,再專設都尉、障尉、燧長等各級軍官來具體負責舉放烽火事宜。各臺烽火還按照遠近大小的不同,分別配備3~30個士卒。在甘肅居延地區漢代烽火臺遺址中發現的大量簡冊中就有各塞間舉放烽火的條例(即聯防公約),條例根據匈奴人侵擾的不同部位、人數、時間、動向以及天氣異常等各種情況,規定了各塞舉放烽火的類別、數量以及發生失誤如何糾正等,可見當時烽火臺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是多么嚴密。正因如此,它對防守邊疆、抵御外族入侵,曾發揮過重要作用。
這種用烽火傳遞軍情的通信方法,在我國歷史上一直延續到明清兩代。除此之外,原始的通信工具還包括風箏、天燈、旗子、熱氣球等。